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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3日 星期一

【社评】陷入恶性循环的行业没有赢家

当旅游业最后一层利益的面纱被揭下,这些消费者是否还愿意将自己买东西花销的半数交给导游,恐怕就要打个问号了

□本报评论员 程莉莉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3日 003版)

跟团旅游时导游带着大家去购物,游客人人心知肚明,导游是有好处即回扣的。可这回扣到底有多少,恐怕没几个人说得清——近日,一份被某“粗心”导游遗失的《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疯传,其中佣金占商品价格多少比例、由几个人怎样“瓜分”都详列在案,一个完整的“宰客”利益链条让看客无不惊呼,原来旅途中“被购物”是这么“冤大头”。

4月9日,新华社对这一旅游业“潜规则”进行了调查与披露。根据这份盖有浙江某旅游公司公章的《佣金分配表》,引导游客购物抽成最高可达50%: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并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相信看到自己荷包中的银子被如此赤裸裸地瓜分掉,没有几个消费者还能淡定地熟视无睹。

导游在某种程度上是“导购”,这原本是旧闻中的旧闻,旧到广为人知,旧到一部分消费者表示“认同和理解”,以至于到了不买一点商品就觉得“对不住”导游的地步,他们宁愿花点钱“买”导游昙花一现的笑脸和自己旅行中的一点乐呵。可当旅游业最后一层利益的面纱被揭下,这些消费者是否还愿意将自己买东西花销的半数交给导游,恐怕就要打个问号了。

当然,“一毛不拔”的游客也有,否则,也不会出现因强迫购物而产生纠纷的“阿珍事件”,还有层出不穷的导游与游客大打出手事件了。

其实,外出游玩时购物,本是游客的正常需要,可在国家今年出台明确条例规范的情况下,在“我国跃居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消息传来的同时,因强迫购物产生的纠纷似乎没有消减多少,甚至有更加严重的案例出现,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来看看这场“戏剧”中的主角吧——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吸引客源,对于旅行社来说,本来应确定一个合理的团费,现在却纷纷推出超低价团费甚至零负团费;对导游来说,本来是通过为游客服务来收取服务费的,现在却要通过强迫人家买东西挣自己的工资;对一些消费者来说,本来是冲着开心游玩来的,现在却不得不忍气吞声地购物而被宰;而在市场上,没有价格优势的旅行社,消费者是难以选择的……在这场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当中,看似无人有过错,可矛盾冲突却是常常一触即发,该归罪于谁的头上?

实际中,为了治愈旅游业这一顽疾,支招使劲者一直不乏,但大多是针对改善导游的生存环境而言,有人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让暗箱操作的佣金合理化,如上海、云南等地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也有人认为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将导游收入由暗转明,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

而如果将视野扩展开来,或许解决的方法不只局限在导游一环,将恶性循环中的任何一个链条反转,可能结果都不会那么糟糕,比如能否出台政策法规,给出政府指导价格的底线,改变旅行社恶性竞争低价招揽客源的做法,或者通过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服务与价格对等意识,不要总是抱着贪便宜的心理,避免掉进某些商家的陷阱,等等。

无论如何,一个陷入恶性循环的产业,只有输家,没有赢家。这样的行业,到了该好好治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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