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一公司集体合同重民生人性化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2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赵雷)中铁大桥局一公司今年职代会上签订的《2011年集体合同》,让该公司职工眼前一亮: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集体合同更加注重保障和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增加了关注民生、体现人性化的条款。
据介绍,该公司集体合同采用“1+3”模式,即在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3个专项集体合同。合同中首先规定了职工未达到国家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办理内退必须尊重个人意愿,并由职工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其次是更加注重女职工权益的维护,把加强女职工素质提升和干部培养写进合同,第三增加了群安员活动以及津贴发放、表彰奖励等内容,从而保证了群众安全工作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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