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张军 曹萍)山东省高密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环境,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户籍、住房、就医、人口计生、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在高密安居乐业。
《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城镇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随住子女享受本市相应义务教育待遇;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对已入籍落户并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的救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