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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02日 星期六

4月起上海最低工资上调

清明节加班费“水涨船高”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02日 001版)

新华社上海4月1日电(记者黄安琪)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在上海打工的甘肃小伙子季宝良细细地算了一笔加班账: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调整为1280元,如果清明小长假三天加班,最低将可获得412元的加班工资。“比去年的清明节三天累计加班费360.5元多了51.5元!”季宝良说。

从4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所上调,清明节的最低加班费也将因此“水涨船高”。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调整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元调整到11元。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4月3日、4日为公休日。4月5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3日、4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了解,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目前上海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按此标准计算,劳动者若清明3天均加班,最低可获412元。劳动者在清明节当天加班,这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1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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