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租车 2倍押金
预防骗租还是变相集资
一段时间以来,河南一些地市纷纷出现“1元租车”新业务,令不少“有证无车”的人跃跃欲试。然而“1元租车,需交2倍以上押金”的“低价租车、高价押金”模式,又让人望而止步,甚至对这种业务产生了“变相集资”的质疑。
“想1元租车,先交2倍押金”
3月28日,在洛阳涧西区万达广场附近一家名为“华兴”的租车店外,奇瑞QQ、长安奔奔、桑塔纳等车型依次排开,门前的液晶广告栏上,“只需1元钱,年年开新车”的标语格外醒目。
在洛阳一家国企工作的小武就被这种业务吸引了。因为刚刚参加工作而且不需每天开车,所以租车成了周末外出的最佳选择。
“租车容易,用车也经济、划算。”小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周用一次10万元左右的汽车,按一天租金平均300元算,一年的费用约为1.5万元;而如果是买下了这辆车子,维修、保养等费用加起来,总数也差不多,而且还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与华兴租车店工作人员仔细交流后,小武才得知,只有先交纳汽车价值2倍的押金,并签下 1年的租赁合同,才能享受到“1元租车”这项实惠。也就是说“租一辆售价为10万元的新车,就要交20万元押金”。店里的一位王经理还向小武承诺:只要租车期限达到1年,不但租金每天只需1元,车辆的交强险、车船税、保养费用都由汽车租赁公司承担。
“在一般的租车行里,押金是车价的一半就很高了。”小武说,“1元租车”要交那么多押金,谁能确保它的安全,万一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出了意外怎么办?
对此,华兴租车店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高价押金主要是为了防止“骗租”的发生。公司开业不足两个月已租出10余台车了,如有疑虑,可在签订合同后到公证部门公证。
变相集资还是预防骗租 ?
在安阳,同样开办“1元租车”业务的恒通业务租车行经理告诉记者,因为企业是一家连锁公司,不仅涉足汽车租赁,而且从事房地产开发。因此,收取车价2倍以上的押金,除了能预防“骗租”事件的发生,还能使企业积累一定的备用资金,否则每天租金只要1元肯定是“赔本赚吆喝”。
据了解,汽车租赁行业属于高风险、高成本、低回报的微利行业,车辆折旧速度快,加上停车及保养成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营销费用,所以正常的日租赁价格,一般都在中低档车新车的销售价格0.2%至0.3%之间。
“表面上看是免费,其实就是在变相融资。”谈起这种“1元租车”业务,在郑州从事多年汽车租赁的李经理分析说,即便是一辆价值10万元的全新汽车,如果要交20万元押金,扣除车辆本身价值,剩下的10万元既能作为流动资金,还可以通过投资基金、股市等获得收益。
据他介绍,目前各地陆续出现“1元租车”业务的原因还在于,不少租车公司都有一些老化和淘汰的车辆,这些车辆车况差,零部件老化,维修养护费用高,出租率低且很难转手出售。
对于这种说法,一些专门从事“低价租车、高价押金”模式的竞争者予以了否认。在他们看来,由于国内尚未建立个人信用等级评估和鉴别体系,汽车租赁企业在汽车租赁业务中要求承租人需提供担保、巨额押金,并办理非常繁琐的手续是现实选择。否则,在汽车租赁行业缺乏有效规范和管理的背景下,企业很难规避“被骗租”的风险。
汽车租赁监管真空有待弥补
事实上,比起遭遇骗租事件更让汽车租赁企业头疼的,是由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整个行业正经历着一场管理和竞争上的混乱。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1998年出台并实施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部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实施了行业管理。
但2004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后,因没有行政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汽车租赁不可以实施行政许可,《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在2007年被废除了。
没有了专门的法规约束,就意味着整个汽车租赁行业变成了“没娘的孩子”。虽然各地也拟定了当地的汽车租赁管理规定,但这些法规条文过粗,并不能有效解决汽车租赁行业在税收、风险规避、控办管理、牌证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数据显示,郑州90%以上的汽车租赁企业的运营车辆不足50辆,行业内更是鱼龙混杂、乱象频出,不少汽车租赁公司门店小、信誉差、无保险,经常产生各种纠纷,骗车、骗押金等案件也时有发生。
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乔亦丹介绍说,以汽车租赁公司为犯罪对象的犯罪案件,仅郑州市检察机关每年都要办理30余起。
“加强管理和整顿汽车租赁行业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业内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其特点的行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汽车租赁的准入门槛,对租赁汽车的管理、交费、保险、抵押、转让等进行全面规范,使相关职能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这个行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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