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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31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卸责诿过”保不了食品安全

□张贵峰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31日 003版)

针对双汇表示“瘦肉精”是上游产业链问题的说法,一家大型肉企联系人称,双汇要求猪农提供的猪瘦肉率达到70%,达不到则不收肉,而一般的猪瘦肉率是30%~40%。“如果不是企业有需求,猪农并不会喂瘦肉精”。(见3月29日《广州日报》)

“瘦肉精是上游产业链问题”等说辞中,双汇集团显然是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受害者、无辜者的地位,即所谓的“代人受过”——“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和动物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言下之意显然是,双汇既是在为生猪养殖业,也是在为政府监管“受过”、“背黑锅”,自己其实原本是“清白无辜”的。

而上述肉企联系人的揭发,无疑戳穿了双汇“代人受过”的假相。作为大型肉企的双汇,不仅不是什么“代人受过”的无辜者,而恰恰正是助纣为虐的帮凶——如果不是肉企要求苛刻的瘦肉率标准,养殖户何以会大量添加“瘦肉精”?

其实,这一事实真相,即使上述肉企联系人不揭发,此前央视“3·15”节目也已曝光得很清楚。正如养殖户和猪贩当时告之记者的,“不加(瘦肉精),咱的猪卖不了”,“双汇名义上不要‘加精’的猪,可是(事实上)专要‘加精’的猪”。而且,济源双汇公司的采购主管也承认,“的确在收购“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

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已近半个月,回头打量这半个月来与“瘦肉精”相关各方(肉品企业、监管部门、养殖户)的种种表现,我们不难发现,除了有限的道歉之外,大家更热衷的似乎是相互攻讦、卸责诿过。比如双汇高管,不仅指责“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而且对政府也充满怨气:“如果政府坚持治理,遇上瘦肉精就抓,每个月公布一次瘦肉精检测结果,企业就不会有那么高成本”。而在此前,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同样也一面在指责企业唯利是图,一面又忙于为自身开脱责任,辩白“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

应该承认,“瘦肉精”事件的出现,并不仅仅只是哪一个方面、环节单独的责任,而是一种责任全面失守导致的恶果——上游的养殖、下游的加工企业、政府的公共监管,都应当为此负责。但是,像目前这样一种相关各方均热衷相互攻讦、卸责诿过,而缺乏沉痛自省、自我反思精神的局面,会有益于整个事件责任的彻底厘清,乃至食品安全形势和信誉的真正救赎吗?

因此,面对“瘦肉精”事件,相关当事方更可取的态度和做法应该也只能是勇于担当、立足自身地进行痛彻反省。如果在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上,大家都能做到各负其责、笃守安全底线,养殖中不添加“瘦肉精”,加工中拒收瘦肉精猪肉、监管中严管加精猪肉,“瘦肉精”事件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否则,如果相关各方只知一味不智地“厚责于人”并企图以此自保,那么,最终的结局恐怕很可能就是,大家谁也保不住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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