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华区加强研究全力推进
576家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30日 002版)
本报讯 “以前总觉得企业只要能按时发工资就很好了,没想到现在老板主动与我们签订工资协议,就连奖金、加班费等福利也都清楚地写在上面,以后心里更踏实了。”在谈到与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时,河南省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公司女工付双玲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据了解,截至3月2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已有576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协议签约率达98%,提前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95%的目标任务。
今年初,新华区总工会根据全区企业实际,提出年内在全区95%以上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保质保量地完成目标任务,3月初,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抽调专人,通过3天摸底排查,掌握详实资料,把推动开展工资要约的重点放在了工业园区、区属重点企业和工会联合会上。各镇、街道(管委会)也积极探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新思路、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针对各镇、街道(管委会)的工会组织比较小、人员少等特点,区总工会派专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进行了现场督导。首先,区总督促各镇、街道(管委会)召开区域性职代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其次,督促园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此外,还对文化宫黄金海岸、长青路建筑业、华城大厦等10家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过程进行了督导。督导过程中,区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切实加深对工资分配政策的研究,加强对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工作,做到定期发布、及时发布,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数据、资料和政策服务。
(郑巍 黄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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