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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28日 星期一

北京出台明确规划:

打工子弟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

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 保证随迁子女在首都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28日 004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思海 李江涛)北京对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划,这项工作已被纳入北京市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今后来京人员子女上学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保证随迁子女在首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3月24日,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对如何进一步增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能力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任务。

《纲要》把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强调“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纲要》指出要加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入首都生活的教育,在确保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同时,注重他们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生活习惯的培养,以使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较快地融入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截至2010年10月,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共有43.3万人,其中70%在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方面,与北京市学生同等对待。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全部免除了杂费和课本费。2004年以来,北京市级财政已投入近6亿元,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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