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
2011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在武汉启动
遴选400余家劳动关系和谐、用工规范诚信的企业,提供7万余个岗位
本报武汉3月25日电(记者郑莉)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2011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今天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工会就业援助活动在全国正式拉开帷幕。从3月25日至4月24日,全国各级工会将以招聘会、技能培训、组织长期劳务协作和维权服务签约等形式,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王炯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他说,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个年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是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工会帮扶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王炯要求要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将开展就业援助列入工会日常帮扶的重要内容,建立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管理制度,努力畅通就业渠道,实现工会就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使工会的帮扶工作成为国家帮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工会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向就业困难群体全面开放,即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督促用工单位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各级工会要落实“两个普遍”的工作目标,充分利用组织网络优势,在开展就业援助的同时,将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武汉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分别在启动仪式上致辞;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代表先后发言。
此次“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以“畅通就业渠道、缓解结构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共筑社会和谐”为主题。重点对象为有就业意愿特别是准备跨地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招聘用工需求的单位,特别是劳动关系和谐、用工规范诚信、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较好的企业。
据了解,工会从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北等省市遴选了400余家信用度高、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了7.9万个岗位。活动组委会还要求用工单位做到同工同酬、待遇从优;保证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确保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下工作。
据悉,此次招聘活动将先后在武汉和荆州举行。首日招聘洽谈咨询活动便吸引了超过4万求职者进场,其中,8747人达成求职意向。8个省(市)总工会与湖北省总工会签订了城际间《劳务协作和维权服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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