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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21日 星期一

跟外籍离婚人士结婚有特别要求吗?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21日 007版)

目前我打算跟交往了两年的男友登记结婚,但男友不是中国人。而且,我们认识之前,他与另一个中国女子在他们国家办理了离婚。因为情况复杂,我们都不知道如果在中国登记结婚,是否还要什么特别的手续或者证明。

请问,我们要结婚,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读者 吕霖


吕霖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中规定,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看,你如果想与你的外籍男友结婚,他就必须先申请我国法院承认他与前妻的离婚判决。在此之后,你们方可登记结婚。

李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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