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交关遭遇“评优指标”

谢尧环和她的丈夫欧海波。

谢尧环得知失去了孩子,看着别人怀中的孩子默默地流泪。

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因鉴定报告认为:“谢尧环之子死亡原因符合新生儿重度窒息特点。”
前几年,一些医院曾有过“先交钱后抢救”的规定,不知令多少垂危者游走于黄泉边缘。今日,宁乡县卫生局规定剖腹产比例不得超过35%,而医生机械地以此为标准,拒绝为产妇实施手术。导致两名婴儿死亡。
生命第一是我们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第一要务。如何让规章回归于人性的温暖,如何让悬挂于高墙之上的制度闪耀出智慧和人文的光芒,乃本刊刊载此文的立意所在。
——编辑手记
今年2月,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产妇诉宁乡县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案。
2010年10月20日,临盆产妇谢尧环住进湖南宁乡县人民医院。
谢尧环因难产,在18个小时中数次晕厥。丈夫欧海波多次哀求医生对妻子实施剖腹产手术,医院予以拒绝。
笔者调查得知,该县卫生部门出台严格规定,要求宁乡县各医疗单位产妇剖腹产比例不得超过35%,并将其作为医院评优评先的考核指标。医生为了不超过35%的“剖腹产指标”,坚持要求谢尧环顺产,最终导致婴儿死亡。
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婴儿死因符合新生儿重度窒息的特点。”
210年11月16日,又有一个婴儿因同样原因死在宁乡县人民医院。
产妇住进了“放心医院”
湖南宁乡县人民医院在当地拥有极好的口碑,老百姓称为“放心医院”,产妇谢尧环临产时选择了“放心”二字。
2010年10月20日之前,湖南宁乡县欧海波的生活一直是顺风顺水。
2007年初,欧海波成立了自己的摄影楼,生意红火。2009年6月,欧海波与谢尧环举行了婚礼。
2010年初,谢尧环怀孕了。
2010年10月20日,离预产期还有10天,谢尧环感到不适,一家人忙把她送到了宁乡县人民医院。在当地,宁乡县人民医院拥有极好的口碑,被老百姓称为“放心医院”,产妇谢尧环临产时选择了“放心”二字。
医生给谢尧环检查后说:“一切正常,建议你们顺产,这样对孩子好。”
产妇谢尧环难产18小时
产妇谢尧环因难产从凌晨2时到20时,经过18个小时痛苦,数次昏厥,其亲属要求院方实施剖腹产遭到拒绝,导致婴儿死亡。有关鉴定认为:“谢尧环之子死亡原因符合新生儿重度窒息特点。”
2010年10月20日晨,住进医院的谢尧环开始腹痛。9时,其被医护人员推进产房。此时,在产房外等待孩子降生的欧海波给朋友发了一条短信:“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升级当爸爸了。”
中午,孩子还没降生,护士让欧海波给妻子送点吃的,说是生孩子需要力气。
欧海波走进产房,看见妻子躺在产床上,头发零乱,衣服已被汗水湿透。谢尧环抓住丈夫的手哭着说:“我知道顺产对孩子好,可娃娃就是不出来,真的不行咱还是剖了吧!”护士听后劝欧海波夫妻说:“她都疼了这么长时间,再忍忍吧!”
14时,谢尧环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央求丈夫找医生实施剖腹产。欧海波对医生哀求道:“我们不顺产了,请您做剖腹产吧!”医生检查了谢尧环的情况,要求护士为产妇打催生针。
注射催生剂后,谢尧环在痛苦中数次昏厥,但仍不能顺产。傍晚,妇产科的医生已经下班,只留下一名实习医生和两名护士。欧海波再次恳求医生:“你们给我老婆动手术吧,只要孩子能生下来,哪怕不好我也认了。”实习医生对护士说:“你再检查一下。”最终,院方还是要求产妇顺产。
欧海波气得浑身发抖,对在场的医生和护士吼道:“我妻子都快不行了,你们还说要顺产,出了事谁负责,快去找有经验的医生来!”
20分钟后,主治医生来了。此时的谢尧环身体虚弱,手脚冰凉,她扯了扯丈夫的衣角说:“海波,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如果出了什么意外,记住保孩子。”
欧海波央求医生:“快给她做剖腹手术吧,求求你们了。”主治医生仍然坚持要求产妇顺产。当天20时10分,谢尧环经过18小时的痛苦,终于生下一个男婴。
孩子生下来后,脸色青紫,呼吸微弱,医生忙把孩子送进急救室抢救。20分钟后,孩子离开了人世。
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谢尧环最终捡回了一条命,当她醒来得知孩子没了,哭着对丈夫说:“如果医生早点给咱剖腹产,宝宝不会没了。”
欧海波找到医院的一位副院长要求对方给个说法,院长答复:“女人生孩子随时都会有危险,出了这样的事我们也很难过。”丈夫问:“我们多次要求剖腹产,你们为何不愿动手术?”那位副院长沉默不语。
院方对婴儿死亡的原因,先是说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后又称孩子患肺隔膜。
欧海波委托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对孩子死因进行鉴定。
2010年11月17日,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认为:“谢尧环之子死亡原因符合新生儿重度窒息特点。”
产妇张晓兵因难产致婴儿死亡
医院要求产妇丈夫签订“强烈要求顺产”协议。五个小时后,院方发现胎儿胎心微弱,忙将产妇推进手术室,但婴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欧海波拿着鉴定书找到医院领导讨说法,对方态度强硬,拒不承认院方存在过错。
欧海波正在与院方理论时,一位年轻人闯进办公室,指责医院草菅人命,领导见势不妙,逃离了办公室。
来人叫张伟,宁乡人。2010年11月16日,张伟即将生产的妻子张晓兵住进宁乡县人民医院,医生建议她顺产。当天15时,张晓兵进了产房,但孩子一直生不下来,张伟请求医生为妻子实施剖腹产手术。医生一再推说顺产孩子聪明,身体素质比剖腹产的孩子要好,并要求张伟签订“强烈要求顺产”协议。
三个小时后,孩子还没生出来,张伟又签了一份“剖腹产协议”,央求医生动手术。医生没有立即对产妇实施手术,而是给张晓兵打了两针催生针。当天20时,院方检测出孩子胎心微弱,忙将张晓兵推进手术室,但婴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天欧海波、张伟一起来到宁乡县卫生局,卫生局领导承诺一定彻查此事。不久,张伟与宁乡县人民医院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张伟夫妇2.2万元。而欧海波、谢尧环坚持要讨个说法。
规定与生命孰轻孰重
县卫生局陈主任告诉笔者:“县卫生局确实给县各医疗机构下达过剖腹产比例最高不得超过35%的指标,并将此作为医院评优评先的考核标准,但这是根据有关部门精神制定的措施,目前很多地方都有类似规定,此举并不是宁乡县自己的发明。”
欧海波为了弄清事情真相,通过朋友联系上当地一名医生。对方告诉他,前几年,一些医院受利益驱动,要求孕妇大量实施剖腹产,导致我国剖腹产率高达46%,而其他9个亚洲国家的平均值仅为27.3%。为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加强对剖腹产手术的监管,于是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行政措施,对剖腹产手术制定了各种指标。
欧海波感到不解:“生孩子是顺产还是剖腹产,医生应根据产妇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怎么能用规章决定?”
笔者来到宁乡县人民医院核实此事,该院唐副院长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随后,笔者又来到宁乡县卫生局,辗转要到了该局业务科陈主任的手机号码。陈主任在电话中答复笔者:“县卫生局确实给县人民医院下达过剖腹产比例最高不超过35%,并将此作为医院评优评先的考核指标,但这是根据有关部门精神制定的措施,目前很多地方都有类此规定,不是我们宁乡县自己搞的。”
2011年2月,欧海波、谢尧环将宁乡县人民医院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尚未开庭审理。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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