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排查 限期整改 严肃处理
重钢搬迁工程强力杜绝工资拖欠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8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在这个工地干活心里踏实,不用担心拿不到工钱。”日前,在位于重庆长寿的重钢新区环保搬迁工地,来自四川安岳的农民工林世明这样对记者说。
2010年,重钢集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紧急通知》,通过深入排查总包单位和参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单位,及时协调、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重钢集团强力督促各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对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负总责,务必按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集团将一方面向拖欠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发放拖欠的工资,并通过扣付工程进度款等方式加以保障,另一方面通过责成总包单位采取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
该集团还规定,凡因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酿成不良后果,以及对重钢新区工程建设、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重钢集团将暂停审批其新开工工程项目,停止其组织的其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潘向宇说,2010年,经过各部门的有效联动、密切协调,重钢集团共及时处理了52件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涉及农民工19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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