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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16日 星期一

电子商务型企业创新“消费养老”模式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6日 007版)

本报讯(记者杨兆敏)面对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中国,“老有所养”成为较热的民生话题之一。3月1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第94期“中国互联网蓝海沙龙”,也从一个新的角度探讨了增加国民养老金来源的话题,即电子商务型企业“消费养老”模式创新。

据介绍,“消费养老”模式是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后,企业将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时间间隔,把一定比例的企业利润返还给长期消费者。

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较早实践消费养老模式的企业,会议围绕该公司开创的电子商务消费养老模式进行了研讨。据悉,每位在该公司商务平台上消费的消费者,都有一个养老金账号,消费额中的一定比例被转入该账户,账户内的资金将全部转入具有投资资质的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当“养老消费“计划期满,消费者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消费者每年可按自己累计消费返利总金额的12%的比例提取养老金,直到身故。

与会的互联网专家们认为,作为一种创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消费养老的模式为我国现行养老模式提供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与会的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认为,仅靠基础养老金很多人难以妥善养老,在消费成为经济主要拉动力的新阶段,探讨“消费养老”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如何将消费养老模式做得更好,她表示,消费养老合同的完善很重要。

据了解,此前,由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单位组成的“消费养老”模式课题研究小组,对该模式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消费养老”课题研究报告并获通过。

课题组在肯定了“非常有必要从理论深度以及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层深入探讨‘消费养老’模式”的同时,还认为,鉴于以企业为主体的消费者即期消费行为与消费者未来养老问题相挂钩是一个新鲜事物,作为一个企业要全面地大规模地真正实施和普及“消费养老”模式,尚需得到政府有关方面的明确界定,以及在相关政策措施方面的引导,同时,也还需要企业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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