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建设“国家现代大农业示范区”
计划五年内实现“两次倍增”发展目标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6日 003版)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通讯员谢振华 记者郭强)今天,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现代化大农业新闻发布会暨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现场签署的销售合作、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旅游开发、科技信息化战略合作等14个协议,无不契合了“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隋凤富说:“我们要靠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国家现代大农业示范区’。”
据隋凤富介绍,黑龙江垦区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垦区开发建设60多年来,累计生产粮食4868亿斤,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673亿斤;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63.6亿斤,提供商品粮339亿斤,可保证1亿人口一年的口粮供应,成为国家“靠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2010年,农业部正式认定黑龙江垦区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并命名为“黑龙江垦区国家现代化大农业示范区”。
隋凤富说,“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将坚持“抓城、强工、带农”统筹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国家现代化大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建设大集团、构造大体系、振兴大产业、实施大跨越、追求大示范、实现大外延、繁荣大文化、获取大效益、促进大发展、做出大贡献,切实将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推向新阶段。力争五年内实现“两次倍增”的经济发展目标,即:垦区的经济总量、人均生产总值、营业收入、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2012年要比2007年翻一番以上,2015年再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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