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文要求银行
7月1日起取消11类服务收费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5日 003版)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董沛)今天,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1年7月1日开始,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11类服务收费。
被免除的11类服务收费为:
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通过本行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等。
通知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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