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法院
农民工可口头提起诉讼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4日 006版)
本报讯 (通讯员朱先明)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法院宣布,自3月7日起,在连云港东部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因讨薪引发诉讼的,可口头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对此类案件将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对不能提交书面诉状的农民工,可允许其口头起诉;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工当事人,该院将依法优先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司法救助,该院将对其给予必要救助。
据了解,对农民工讨薪案件,连云法院已开通办案直通车,按照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无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开通立案热线的要求,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在必要时,该院将以能动司法,依法主动为农民工调查取证。农民工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如果提供财产担保有困难,如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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