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创业促进社会就业
徐晓兰委员建议推广电子商务产业
本报讯(记者车辉)未来5~10年,我国电子商务还将有5~10倍的成长空间,预计到2015年,电子商务网上消费者将从2009年的1.5亿人增长至5亿人,电子商务网上零售交易额将从2009年的2630亿元增长至200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将从2009年的2.1%增长至7%。届时,我国将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拥有世界第一的电子商务应用规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电子商务具有广阔的前景,但目前也存在着一些发展的瓶颈,国家应重视这一领域的发展与监管,推广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模式,促进社会就业。
她认为,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快速增多,大学扩招近年来过于迅猛,社会整体就业压力巨大。近年来网络零售在中国快速发展,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购物的新选择,也为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提供了一个新的就业平台。因此,推广电子商务经营模式,以网络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对于拉动就业、刺激消费增长,保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她建议,应明确将以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网络创业纳入就业统计体系统计范畴,当网络创业者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即认定其为成功就业,在网络创业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比较优势的地区鼓励发展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培训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培训方面的服务,努力帮助电子商务网络创业者快速度过风险度最高的初创期。对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平台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支持,并努力探究更加适合其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加速其发展。同时,建立具备信息、物流、仓储等相关配套产业的面向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型企业的创业园,对入园的创业者给予租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提供办公、仓储、打包、发货、融资贷款等的一条龙配套服务,同时,鼓励创业园和高校合作,使其成为大学生实习、实践和创业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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