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10日 星期一

【两会快评】打拐:期待政府更给力

■彭冰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0日 003版)

公益组织“宝贝回家”的不懈努力与“微博打拐”的浩荡声势,让有关“打拐”和“解救流浪乞讨儿童”的议案、提案、建议等,在今年两会上引人瞩目。

无论“宝贝回家”2万余名志愿者的网络寻亲,还是千余博友的“随手拍照”行动,都是借助现代化信息平台,将散落于民间的公益力量凝聚起来,显示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高涨,也演绎出官民合作共同破解社会难题的新模式,它对犯罪分子产生了颇强的震慑作用。

同时,我们不能不冷静审视一些隐忧。据媒体披露,博友“街拍”时被不明身份者打落相机,或者被跟踪、殴打的事件已有发生,“宝贝回家”志愿者也多次接到恐吓电话。除参与者自身的财产安全问题外,有可能对被拐儿童造成的“二次伤害”也值得关注。当犯罪分子自感行踪暴露时,可能会将孩子深度转移,增加警方破案难度,甚至会狗急跳墙、毁灭“罪证”,从而危及孩子性命。“微博打拐”行动开始不久,各地乞讨儿童就“集体消失”,令人警惕。公众的力量难能可贵,如何通过制度完善来保障公众参与的安全、理性、适当与长久?

还有,历经五次大规模专项打拐行动后,拐卖儿童现象为何仍难以遏制?诚然,拐卖儿童犯罪呈现新趋势、新特点,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难度,但国家对打拐投入不足,也是一个现实原因。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专职打拐人员加起来不足百人,全国仅5个省级公安机关设有专门打拐机构,仅3个省级公安机关拥有专项打拐经费,这与拐卖团伙的“蓬勃发展”势头极不相称。

买方市场的旺盛需求,也是拐卖行为“打而不绝”的关键因素。《刑法》中规定,收养被拐卖儿童者,如不虐待孩子,不阻碍解救,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宽宏大量”的免责法条,几乎在为买家大开绿灯。

打击犯罪与保护儿童,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安部门能否获得足够的财政支持?法律漏洞能否尽快得以弥补?都应该考虑。毕竟,法律体系的严密和警方打拐行动的常态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当前轰轰烈烈的“全民打拐”战争,既是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积极配合,又是对政府应更给力的呼唤。希望所有被拐、流浪、乞讨的“宝贝”都能回家,“让妈妈的世界不再泪雨飞”。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