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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1978年的‘办法’,现在还在执行,让大家无所适从!”

【两会聚焦】一批老法规平添现实新难题

代表委员建议尽快清理完善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10日 001版)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王伟)“1978年的‘办法’,现在还在执行,让大家无所适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今天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完善我国特殊工种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反映“基层对尽快完善特殊工种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些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已经‘老掉牙’了!虽然呼吁过好多年了,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应该赶紧清理完善!”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指出,时过境迁,当初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诸多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现状了。

赵林中代表讲的《办法》,是197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其中涉及到特殊工种职工退休问题。来北京开会之前,有一家民营企业请赵林中代表向两会反映,他们有260多名职工从事冶炼高温作业,按理都属于特殊工种的工人,但当他们面临是否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时,却遇到了问题。原来,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职工,其企业身份只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也就是说,民企的职工无法执行这个政策。

“全国各地许多民企都是从原先的国企改制过来的,没想到这一改,连提前退休政策都没了。”赵林中代表说。

全国政协委员王卓辉多年前就关注另一个有关劳动者权益的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现行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全国性法规,颁布实施于1960年。该《条例》尚有“夏季露天作业……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这样的表述,而且《条例》“并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

另有一些法规,虽然年代没有那么久远,但也显得不合时宜,甚至相互之间存在矛盾。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指出,一些陈旧的法律规章影响了女职工维权。“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至今已有22年,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执行中难以遵循,有待更新或需重新界定。”据悉,在有关各方多年的呼吁下,该《规定》的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

“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也‘试行’17年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说,这个《办法》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待遇规定还不一致。比如,《规定》里说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为100%,而《办法》却说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赵林中代表说,他的建议已经提交上去,希望尽快能有个答复,期盼更多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早日完善。因为,同样的建议,5年前就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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