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界37组、36组讨论首日聚焦保障房
【在政协经济界蹲点】1000万套的任务能否产业化?
建设资金来源引发争论
按照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日程,今天是小组讨论的第一天。在北京铁道大厦经济界小组讨论会场,记者发现,保障房话题受到委员们的热议。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正进入大规模发展期,根据部署,今年将完成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对这一事关万千百姓的民生工程,不仅要完成“数量”,更要确保“品质”。
对此,委员们关心的是,政府的任务能否产业化?建设保障房的资金究竟从哪里来?银行对保障房建设持何种态度?
今天在经济界别的四个小组34~37组中,记者蹲点的36、37两个小组都对保障房问题有比较热烈的探讨。
上午,在经济界37组进行讨论时,中国城建控股集团董事长于炼委员关于保障房的发言让会场气氛迅速热烈起来。于炼委员说,政府不应把保障房建设仅仅当做一项任务,保障房应当走产业化道路,这样才能健康发展。
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则认为,要把保障房作为一项新的产业,但现在还不会把它作为一个产业来做。
关于保障房资金的来源问题,于炼认为,其资金来源有三个:一是中央投入资金1000亿~1300亿元;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的10%,净收益是土地出让收入的大约50%,也就是1350亿元;三是保障房公积金净收益。虽然公积金有2万亿元之多,但利息低,净收益很少。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前副主任王大成则认为,财政应当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建设保障房。去年全国财政收入8.3万亿元,最近几年财政收入每年增长上万亿,增幅和持续性是罕见的。尽管国内财政还不十分宽裕,但比前些年已经增长很大。而且8.3万亿元还不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让地方政府拿出土地出让金的10%~15%,但效果并不理想。
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杨凯生说:“政府建设保障房应将重点放在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上,而不能放在经济适用房上。保障房建设需要多方筹措资金,银行信贷只是其中一部分,还需要开发商等进行投资。
马蔚华表示,银行支持保障房建设,要处理好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政府要发挥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尊重银行的商业原则,创造一些符合商业原则的条件。
同样,在下午的小组讨论中,经济界36组的委员们对保障房话题也十分关注。
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超斌说:“保障房建设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同时还需要像温总理说的那样‘房地产商也要流着道德血液’。”
话音刚落,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随后,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发言中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的公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刘克崮认为,住房的属性首先是居住,而不是投资。年轻人不要想着刚毕业就买房,要与我们的国情相适应。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应当把人群按收入、地域分类,把房子按标准分类,把规划用地分类,还有对建设分类、管理分类,直到最后的流通交易,要有一整套的设计。要让所有的公民有充裕的租房机会,而不是有钱就能无限制地占有土地和住房。
此外,3日晚经济学家李稻葵在其微博中也透露,今年提案将继续关注保障房融资制度建设。他认为,保障房应该从一般财政收支表中分开,独立成立资本账户,即资产化;目前以中央财政代发国债为主,未来再分别转型;银行贷款需谨慎,须明确对应具体项目,不可打包贷款;民间资本可买债,不宜发股。(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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