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称农民工选举权涉及户籍改革
农民工将可在县及所在镇解决户口问题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5日 003版)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记者张伟杰)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如何行使选举权,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天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李肇星表示,这一问题涉及户籍制度改革。“中央政府重视户籍制度改革,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愿望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根据中国国情农民工可以在县及所在镇解决户口问题,将来还会逐步扩大到中等城市。”
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
在选举法修改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应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直接选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立法机关考虑到现在对这一问题统一作出规定的条件还不具备,没有作出规定。
在2月20日全国总工会发布的《2010年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中也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选举权保障发出建议:在全国逐步推广居住证制度,使户籍改革由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模式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模式,即只要满足最低的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
据李肇星介绍,在新一届人大换届选举时,各地都将采取措施,按照修改后选举法的原则和规定做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将依法就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选举及分配问题作出决定,并对地方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工作加以指导。
与此同时,李肇星也认为,“要解决进城农民工的现实问题,最重要的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就业、义务教育、培训等问题。”他表示:“我们要认真地、坚定地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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