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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02日 星期一

【随笔】当苹果来到“东土大唐”

对于那些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来说,先别忙着把责任推给人家苹果,还是应当先行 “ 正己”的好

■本报记者 关明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2日 005版)

苹果作为一种植物果实,最早显然并不是中国果园的土特产。据传说,它最早似乎是种在伊甸园里,正宗的西方产品。而且据圣经里说,那条蛇就是引诱亚当和夏娃这一对男女吃了这果子,从而被上帝赶出园子,从天上打下人间。可见苹果这东西一向就是诱使人犯错误的。

苹果作为一种高科技产品,也并不是中国的发明,在我们还只能买得起四袋苹果的时候,苹果四代已然让很多人趋之若鹜。这个除了不太像个手机以外可以像任何产品的东西,让人没法不感叹乔布斯那兄弟的天才。他根本不管大众需求什么,而是自己创造一种模式,让大众去需求、去追捧。

现在,问题来了。据报道,苹果公司日前公布了《2011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该报道称,2010年苹果公司发现有37家供应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远多于2009年的17家;位于苏州的一家供应商有137名员工正己烷中毒。

可以预料的是,相关部门会有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出台,也不排除大洋彼岸少数“消费行动主义”分子会跳出来,再次倡导消费理性,抵制来自“血汗工厂”的产品。或是把公平贸易运动从咖啡业扩展到电子领域,利用自己的消费影响力,把一项经济行为上升到社会行为。当然更不排除大洋此岸的一些团体会挺身而出追究苹果公司的责任,现在“毒苹果”的名称已牢牢地扣在了他们头上。再下一步,提出诉讼、赔偿也未可知。

但是且慢,为什么苹果公司这次的“家丑”竟然是由他们自己通过《责任报告》披露出来的,而不是出自当地的监管部门?正己烷那刺鼻的味道,怎么说也是应该先飘到相关部门,才能让美国人的洋鼻子闻到的啊。按照我们某些部门一向的行事方式,那家代工厂完全可能严正抗议,告诉苹果公司他们工人的生存权大于其他权利。

那家工厂之所以没有这么做,可能出于两层意思,一是底气不足,乔布斯毕竟是他们的米饭帮主、衣食恩公;第二大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他们的行为的确或多或少威胁到了工人的健康权,甚至生存权。

同样的事件,要出在苹果的老家美国,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我们不太好预测;但是出在咱这里,那50多名倒霉的员工不就拿了少许赔偿离职了事了么?

古人可能没有吃过苹果,所以只好拿橘子打比方,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完全是水土不服的缘故。当苹果不远万里来到东土大唐,会发生些许变味,在一些人看来,那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看。对于那些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来说,先别忙着把责任推给人家苹果,还是应当先行“正己”的好。否则,家丑由外人来扬所造成的“家丑外扬”,于人于己面子上都不太好看。

所以,下次遇到同样的事件,我希望是由咱们的有关部门先行披露、严加查处,直搞得他们洋人脸上无光,才够扬眉吐气。当然,如果能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免了洋鬼子的聒噪,更是甚幸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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