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源头活水来
——福建省委重视工会工作纪实
“各级党委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性,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春节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就下发到了福建省各级党委。
《意见》的下发,在福建省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基层干部职工普遍感到这份文件“指导性强、理论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贴近时代、贴近职工、贴近实际”、“有高度、有力度、有深度”。
“体现了当前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体现了省委一贯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传统;体现了福建工会工作的创新和特色。”对《意见》的出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郑道溪一连说了三个“体现”。
重视与支持——
赋予更多的资源手段
近年来,在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福建工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会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坚持最久、联席会议召开次数最多,并已推广到乡镇一级;非公企业组建“小三级”网络已经全面形成;工人先锋号创建、和谐企业建设、职工文化建设、困难职工帮扶、金秋扶困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海峡两岸职工文化技术交流已成为具有福建特色的“品牌”。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利益的深刻调整、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社会矛盾更加凸显,社会公正问题更加突出,工会维权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福建非公企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有比例很大,企业呈多、小、散、杂特点,且大多分布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经营管理不够规范、职工队伍不够稳定、劳资纠纷多发易发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工会建设成为一个薄弱环节。
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省委出台的《意见》不仅具有很强的“创新性”,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解决了县、乡、村以及企业工会尚存的“棘手”问题。比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主席由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副职担任或兼任,副主席享受同级中层正职待遇,村工会主席享受财政的相关职务补贴”的规定,就很好地解决了村镇工会干部有“名”无“实”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专职副主席享受同级中层正职待遇”的规定,则为非公企业工会维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把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作为重点,细化到工会主席的配备和管理,从政策层面上解决了这一‘历史性问题’,为基层工会提供了政策依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林致凡对此充满希望。“县级工会人员少、任务重,工会主席是个‘软权力很大,实权力很小’的尴尬角色,工作常常有心无力。”永定县总工会主席吴炯亮当过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镇长、乡党委书记,在工会任上已近10年。他认为,《意见》给了县工会主席更大的“力”,在这个岗位上“完全可以出成绩、出成果、出成效”。
“无论是工会组织建设、基础建设,还是人员配备、政治待遇,都牵涉到经济、社会和人才等方面的统筹安排,牵涉到众多职能部门。”参与《意见》起草的省总工会工作人员认为,文件显示了省委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福建工会创新、提升、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指导与推动——
拓展更大的作为空间
《意见》的下发是福建省委重视支持工会工作最新的“标志”。近年来,省委始终把关注职工群体、关心职工利益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问需于职工,问计于职工。始终重视发挥工会在提升和谐因素、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2009年,福建省总工会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如何让良好的政策意图、科学的制度设计、规范的程序设计,为企业和社会各界所认可?省委从创新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完善创建工作管理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省委推动下,29个省直部门共推这项工作。目前已有2万多家企业参加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了企业和谐,而企业和谐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目前,福建省委重视工会工作已形成制度化,每年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指导工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还建立了工会等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定期研究群团工作。在省委的推动下,全省各有关方面从政策、法规、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工会,合力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达成共识,夯实工会基础。加快非公企业组建工会,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基础建设的重点,事关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福建省委重视和支持下,2006年晋江沃尔玛在全国率先成立工会,跨国公司建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以党建带动工建工作的意见》,将非公企业建会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之中,同步部署、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努力推动建会工作实现动态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全省非公企业组建工会达10万家,会员500万人。
法规支撑,推进重点工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把完善涉及工会和职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13部有关职工与工会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为全省工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党政部门转发、下发涉及工会、职工方面的文件达32份。每一份文件,每一项政策都是一种规范,一种机制,都不同程度促使一种新的秩序形成。
机制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作为一项民主制度,历经23年,解决了近200个问题;省总工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全省职工增加了一个反映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的平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解决了职工劳动报酬、就业联盟、经济补偿金、区域性劳动争议等一系列问题,构筑了强大的职工帮扶网。省政府凡是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时,听取工会意见已成为惯例。
财力支持,强化工会经济实力。推动工会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福建省相关部门注重加大对工会组织的财力支持,专门授权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推动代收工作在各地展开,有效破解了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
在福建省委重视下,工会构建的社会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工会的凝聚力得以增强,影响也随之扩大。
理解与关心——
创造更优的工作环境
“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配和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上来,要更加关心工会干部的学习和成长,加强教育培训和交流使用,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多压担子、生活上关心爱护。”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省工会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致辞中的这段话,至今让很多工会干部记忆犹新。
福清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俞章龙这位有着30多年工会工作经历的“老工会人”对此特别激动:“这段话一是激励工会工作创新,二是关心工会干部成长,既有期望,又有叮咛。”
2010年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刚来福建履新的省委书记孙春兰来到省总工会,看望机关干部职工,与工会干部职工亲切交谈。曾担任过全总领导的她对福建工会工作如数家珍,谈及工会干部的成长时,她一再强调,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在关心干部的背后蕴含的是朴素的群众观念与职工情结。企业工会主席“为职工办实事,为企业分忧愁”的形象,也给省委领导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理解工会工作的困难,也体谅工会干部的艰辛。孙春兰深入基层调研中多方面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过问基层工会工作者的状况。2009年12月16日,孙春兰到三明钢铁厂调研时,向该厂原工会主席郑师林表达问候,感谢他为企业的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所作的贡献。在去年底召开的省总工会与省政府第23次联席会上,省长黄小晶还关切询问华龙机械厂工会主席林巧兰的近况。他提及,在华龙机械厂改制的困难时期,由于林巧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才使企业改制得以顺利进行。
面对这样好的环境,全省工会干部凝心聚力、扎实苦干,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旗帜更鲜明、声音更响亮,措施更得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用了16个字评价工会工作:“重点突出、亮点频出,创新不少,成绩很大。”
工会前行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仅2010年,福建省委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批示多达84件。每一件批示都事关工会工作的创新、工会组织的发展,也事关工会环境的改善、工会干部的成长。
“走在春天里,我们沐浴阳光”,这是很多工会干部的真实感受。“省委赋予工会这么多的资源和手段,工会工作要抓住机遇,奋发图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向党和职工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福建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路平说。
站在坚实的高地上,行高路广,福建工会有了更为广阔的作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