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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3月01日 星期一

抓建制 重激励 促覆盖 求实效

海南省总: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01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日前下发的《海南省总工会201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指出,海南省总工会将按照“抓建制、重激励、促覆盖、求实效”的要求,着力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大力提高建制覆盖面,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以上,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达到70%的目标。

《方案》规定,今年,海南省总工会将培训20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组织市县工会干部和行业、企业工会主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外出培训和考察,建立一批敢协商、能协商的工会干部和一支合格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同时聘请财税、工商、人社等部门的专家和律师,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顾问团成员。

《方案》指出,2011年,海南省总将在全省选择6家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和6个区域(行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成功经验,及时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此外,省总还将安排专项经费,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突出的市县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及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成员,给予开展工作经费补贴。

《方案》还规定了相关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对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5%以上,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以上,职工50人以上的已建工会企业建制率达到75%的;或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本地区(行业)、本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会组织,都可参加考评。

另据了解,海南省总工会还将成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开展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联系点制度,督查和指导联系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电子台账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联合省人社厅不定期到市县督查指导,通报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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