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26日 星期一

【声音】一个很重要的“计划”

■宋澎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26日 008版)

一个国家的政府对本国百姓参加体育锻炼的事情,连续颁布《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等带有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文件,意味着什么?我个人的理解无非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高瞻远瞩,要让人民更幸福,社会更和谐;二是民众的健身问题,的确到了需要政府不断出台措施进行改善和保证的地步。

本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1995年6月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期终止后,国务院颁布的又一个关于群众体育工作的文件。因为这个文件涉及2011年至2015年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规划、开展,所以被很多人看作是群体工作的“十二五规划”。

《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出,是我国体育事业的一件大事。

中国人对于健身的忽视,有受客观条件制约的因素,也有文化传统影响的原因。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有着很多轻视运动和体力劳动的元素,特别是“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根深蒂固,武夫、莽汉成为故事中身体强健人的“标准像”。在过去30多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生活、劳动方式的逐渐变化,国民体质却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以青少年的肥胖率增加、近视率高发、各项身体素质下降,中青年人群心脑血管疾病急速上升等问题最为突出。

为扭转、改变这一趋势,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这个《纲要》的指导下,15年来,我国的群众体育工作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直到现在,包括“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人均体育消费、人均运动场地、国民体质监测数据等方面的水平,我们都和发达国家有着相当大差距。培养国民的健身意识,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依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在这个背景下,国务院在2010年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期终止后,迅即推出了内容更加具体的《全民健身计划》。

《全民健身计划》,对包括县一级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中的责任,以及开展全民健身的政府经费预算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民健身计划》还对包括职工体育在内的若干特殊群体的健身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看着越来越多的小胖墩、小眼镜,日益庞大的城市亚健康人群,我们应该意识到,体育锻炼对于整个民族发展和百姓生活幸福的重要性。从这个角度讲,《全民健身计划》是一个很重要的“计划”。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