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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24日 星期一

成都不再提“农民工”称呼

城乡劳动者享同等社保待遇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24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月22日向社会宣布,按照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有关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农民工长期以来不能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在成都即将成为历史。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表示,新的政策措施实施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在目前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

张小江说:“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成都不再区分农民和城镇居民,也不再有‘农民工’这个称呼。全域成都城乡劳动者将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去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提出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据张小江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今年3月31日前已参加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其综合社会保险关系分别并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从4月1日起,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保险待遇。

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外地户籍来成都工作的进城务工劳动者,也和成都市城乡居民一样,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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