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混乱 缺乏诚信
上海短信实名“黄页”引发新类型官司
美其名曰“信息技术专业公司”,推出了所谓的短信实名“黄页”网络服务,实则收了钱就走人,违约了还赖账。日前上海徐汇法院对一起新类型服务合同纠纷作出判决,被告金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判令退还消费者孙先生注册费12500元;同时赔偿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损失。
孙先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2007年5月,他在一次推销会上被主办单位金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所吸引。“您想拥有自己的‘短信实名’网站域名吗?” 孙先生怦然心动,以为这对公司日后的发展可能有用。于是当场便与金凯公司签订一份《短信实名服务合同》,约定金凯公司为孙先生注册短信实名“黄页”,注册年限为5年,价格为12500元;合同还约定在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短信实名的注册,如未抢注成功全额退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孙先生按约付清了注册费后,金凯公司告知孙先生短信实名“黄页”已注册成功。2008年底,孙先生偶然在国家“短信实名”官方网站上查询“黄页”,却没有发现自己的信息,感到事有蹊跷。经多次交涉,金凯公司一直不予明确答复,还多次搬迁办公地点,孙先生忍无可忍,将金凯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孙先生诉称,当时双方在合约中约定,被告公司在签订合约后三天内为原告注册,如不成功则全额退款。原告按约付清了注册费,并有被告公司的业务员开具的收款发票为证。被告未履约,理应退还钱款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被告金凯公司则辩称,原告未及时足额缴款,故不能拥有“黄页”的短信实名,现双方的合同已终止。原告所说的业务员已离职,所谓的收款发票税号与本公司财务章的税号不一致,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被告双方的网络服务合同依法成立。现被告以发票编号不符为由否认收到原告的注册费用的辩解不予采信。被告未按约为原告完成短信实名注册,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被告应承担退款及赔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损失的责任。
有关人士提醒,短信实名“黄页”是一种新出现的虚拟产品,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属新类型案件。目前类似这样的网络服务经营,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行业规范,发生纠纷后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类似本案中的公司,管理混乱,交易缺乏诚信,明显损害消费者利益。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经营者和消费者要谨慎入市。
(侯荣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