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星期一

加强企业工会组建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 强化企业民主管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青海省总出台《意见》强化企业工会工作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7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蒙景辉)日前,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企业工会把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加强企业工会组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企业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推动企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国有改制企业的工会组织,规范建会程序、转变建会方式,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截至今年底,全省企业建会率要由2010年的65%上升到82%以上,职工入会率要由2010年的85%上升到87%以上。

《意见》要求,全省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以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素质为重点,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引导职工主动适应新科技革命的新要求,顺应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形势,追求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工会要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定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和推动企业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依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凡企业确定改革改制、职工裁减等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意见》还提出:要尊重会员主体地位,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员代表常任制度,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让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真实、准确地反映职工意见,切实履行维权职责。企业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制定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随着企业效益增长不断提高。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