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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15日 星期二

围绕“民生建设年”大局作出部署

新疆区总:在服务民生上展示新作为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5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全疆各级工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定2011年为“民生建设年”的大局,积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能,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在推动“民生建设年”工作上有新贡献。

2月9日,新疆自治区党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确定2011年为新疆的“民生建设年”。第2天,新疆区总就组织干部学习讨论,并就工会工作如何在“民生建设年”中有所作为作出部署。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明表示,新疆各级工会要把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要求,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

抓好“两个普遍”是工会最大的民生建设任务。努力推动各地州、县市把党建带动工建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中,通过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各族职工组织起来、团结起来,不断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好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积极推动自治区人大就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立法,积极争取政府尽快出台《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推动建立企业工资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证机制。

动员全区百万职工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推动“民生建设年”。广泛开展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积极推动劳动竞赛继续向非公有制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把劳动竞赛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选树劳动模范。

创建多元常态维权体系,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扶贫帮困、依法维权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职工在住房、就业、就医、子女上学、职业病防治和社会保险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过实施“送温暖”和“金秋助学”等活动,为困难职工办更多的好事、实事,把节日慰问活动转化为常态服务性工作,切实把党的关怀、工会的温暖送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身边。

开展“民生建设年”大宣传工作。通过大宣传,鼓舞各族职工士气,振奋精神,凝聚人气,带动重点工作的突破和全面开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生产生活的热点,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培育、选树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榜样示范、先进引领,提高工会群众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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