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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12日 星期一

长春明年拟限制鞭炮燃放场地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2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农历大年初七、初八,很多单位在节后上班之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长春市内众多街道再次“硝烟四起,炮皮飞舞”。而一场关于“是否应该禁放”的讨论,也在市民中间进行得热火朝天。长春市政府已表态:从明年起,准备限制燃放场地。

“初七上午9点,我开车途经东南湖大路,一个‘二踢脚’正好落下来,当时就把车顶炸出一个坑。”市民吴先生后怕地说,“这要是落到前风挡上,或者炸到某个路人,后果得啥样?”

“每年烟花爆竹都惹事,而且绝大多数没有保险,给受害者造成很大损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欧伟认为,时代在变化,庆祝方式也应与时俱进,现代人完全可以采用电子烟花等方式来烘托节日气氛。

虽然持“禁放”观点者众,但也有很多人表示“难以放弃”。吉林省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说:“在年俗文化中,过年要有光亮、色彩、声音,烟花爆竹具备了这些特点。其实,做许多事都有危险的一面,不该因噎废食。”

市民的讨论与专家的看法,引起了长春市市长崔杰的关注。崔杰表示,长春暂时不会禁放,但准备从明年春节起,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场地进行限制,高楼、重要商业区及油库危险区域等地方将会被列为禁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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