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集体合同签约率、规范率、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
德州创新模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1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刘俊勇 程颖慧)山东省德州市总工会以提高集体合同签约率、规范率、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为目标,不断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4235份,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410份,全市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占建会企业的95.5%。
坚持上下联动,使推进工作一体化。德州市总在市、县(产业)、乡3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通过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保证覆盖率,推行“合同+协议”模式。
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使推进工作透明化。加强职代会建设,目前全市已有7128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华鲁恒升等企业为支持职工代表更好地履行责任,对提请审议的事项,实行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制。
加强指导,使推进工作规范化。着力抓好“两个规范、三道关口、四项制度”:“两个规范”即规范协商主体和程序;“三道关口”即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把好合同起草关、协商谈判关、签约备案关;“四项制度”即健全监督检查、民主管理、履约责任、激励约束制度,加强与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人大依法检查、劳动行政监察、工会监督、企业自查和职工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检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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