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让坚守岗位的劳动者过个舒心的春节
最重要的当属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消除他们的心理担忧。比如,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保障职业安全,用多种方式填补他们与亲人分离的寂寞等等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月30日报道,为让春节仍坚持在工作岗位的农民工朋友过上文明祥和、幸福平安的春节,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丰台区用工规范的企业送去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图书、液晶电视等“精神食粮”。丰台区许多用工规范企业表示,除了“进门签合同、按月上保险、工资每月打卡”等一系列措施外,严格执行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支付3倍工资的规定,并承诺给予7至8天的带薪年假。此外,其他一些地区和行业也对过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推出了种种保障措施。
在不少人回家过年、享受闲暇和温馨的同时,还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工作要求,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们以少数人的坚守和孤寂,换来多数人的阖家团圆与惬意。在此,我们谨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所有劳动者致敬!
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中,既有家在本地的劳动者,也有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包括消防、公安、新闻、通讯、供电、公交、环卫、供暖、供气等诸多行业、部门的无数普通劳动者。为了全社会的平安顺畅,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他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乃至几个家庭的默默支持和奉献。因为他们的付出,城市、乡村安定而祥和;因为他们的坚守,千家万户安心而快乐。因此,在全国上下欢度春节之际,我们不能忽视了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应该想方设法让他们过一个舒心的春节。
让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过一个舒心的春节,最重要的当属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消除他们的心理担忧。比如,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保障职业安全,用多种方式填补他们与亲人分离的寂寞等等。总结过去经验,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节假日可能成为一些坚守岗位的劳动者的“尴尬日”和“伤心日”。
加班工资支付应有新突破。春节或其他长假后,总有一些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拿不到加班工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坚守工作岗位劳动者最烦心的事。因此,采取措施落实加班工资的发放当是必要的。
职业安全应有保障。春节期间,各地一片节日欢庆气氛,在此期间最不应该添堵的就是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坚守工作岗位的人可能受伤害,休假的人也不会轻松。鉴于过节期间生产管理的特殊性,夯实安全生产、防范职业危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文化精神需求不能少。在物质生活条件一天比一天好了之后,过节期间的文化精神享受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对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来说,同样如此。怎样让他们开开心心地过节,让他们除了吃好、住好,还能有些文化娱乐的享受,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该多想想办法。
让坚守岗位的劳动者过个舒心的春节,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各地有关部门的分内职责,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从法律层面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并在实践中积极推进落到实处。在我们举杯欢庆时,请不要忘记那些坚守在工作岗位劳动者的默默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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