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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1月26日 星期一

【独家观点】“出门就上班”重在强化责任意识

□ 顾 威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26日 003版)

据近日《沈阳日报》报道,在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条:倡导“出门就上班”的工作作风。

“出门就上班”工作方式始于沈阳市城建局。道路破损维修不及时、环境卫生脏乱、景观树和草坪枯死不能及时补栽影响城市形象等,曾一度引起沈阳百姓的抱怨。为此,去年5月,该市城建局开展了“出门就上班”活动,要求市、区两级干部每人每天至少上报一条路上发现的“问题”,还专门成立了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

沈阳市城建局的巡管人员只有280多人,而市、区两级干部加起来有3000多人,这样一来,监管的力量一下增加了10多倍。

更可贵的是,很多干部形成了“出门就上班”的习惯。他们有的上下班、甚至休息日逛街,来回都不走一条路,为的是多看一条街、多发现一些问题;有的开车上下班的干部在车上备有笤帚、塑料袋,发现行人、司机丢弃的垃圾随时扫起;有的发动家人监督住宅小区附近的卫生,自觉扫净“门前雪”。

对这一做法,除了叫好和赞成,讽刺和挖苦也有——“搞形式”、“干面子活儿”、“整景”,云云。然而,笔者倒觉得这个“面子活儿”干得挺好。

一提起政府机关,人们很容易想起“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庸、懒、散”等“机关病”。如何整治“机关病”,让政府机关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有关部门没少动脑筋,比如开通“市长热线”,从市民中聘请“市长联络员”,利用网络设置“局长信箱”、“民心网”等,推行“出门就上班”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实践证明,在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上,“出门就上班”已经发挥了一定作用,长期坚持下去,必大有成效。

也许有人会说,城建局干的活儿都是能看得见的,可以“出门就上班”,其它机关能行吗?应该说,没什么不可以。比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交通局、质监局、民政局等诸多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局的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在逛商店时,在亲友聚会、聚餐时,只要有“出门就上班”这种责任意识,就可能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即便那些与百姓生活不很密切的机关和部门,如果一出门就能想着工作,想着百姓需要,“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时刻将党和人民的需要放在心上,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出门就上班”值得所有机关、部门学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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