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工会实行无为问责制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25日 007版)
本报讯 新年伊始,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总工会制定了工会干部无为问责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包括县总工会的全县565个企事业基层工会主席和专职干部,凡是在年度内政绩平平、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将受到问责谈话。
据悉,该办法明确,“无为行为”包括尚未触犯党纪国法的“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久无起色”;“未按规定执行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对咨询人员故意刁难或态度粗暴”等9余类。汝南县总工会表示,通过“无为问责制”的推行,提高各级工会干部工作效率,推动各级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吴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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