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灵活应对
安阳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多方共赢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 康宁 张艾敏)“以前工资发多少、涨不涨都是老板说了算,现如今我们可以与企业行政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了。”岁末年初,从安徽桐城来到河南安阳打工的段瑞斌谈起工资集体协商,一脸兴奋。他告诉记者,来安阳务工3年,他的工资从每月800多元上涨到如今的2000多元。
像段瑞斌一样,越来越多的安阳市普通职工都有机会跟企业主在工资上“讨价还价”。来自安阳市总工会的一组最新数据表明,工资集体协商正在该市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754份,覆盖企业2567家,涉及职工44.6万人,超额完成省总要求签约企业占建会企业总数70%、覆盖职工人数80%的目标。
从中得益的,还有参与安阳市工资集体协商的众多企业。安阳鑫盛机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其中一家,公司总经理吕安相介绍说,职工得到的实惠多了,积极性和创造性就高了,企业做大做强才能得到保证。“去年春节,厂里工人听说企业订单多、供货时间紧,纷纷主动留下加班,终于按照规定时间将一台台高精度、高质量的数控机床交付到用户手中。”
在安阳,市总工会一方面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作为劳模评选、和谐创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通过建立“联席例会制度、联系点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履约监督制度”,加强与劳动部门的联系,共同指导、监督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的签约、履约;另一方面,把要约率和签约率均达到70%、覆盖职工80%作为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县区、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进行考核,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进行奖励,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行表彰。
在具体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安阳市总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性质、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灵活策略。对工会力量较薄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困难的中小型企业,上级工会帮助或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对已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为确保签订的合同条款能够落到实处,让所属企业在遵守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这个“母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签订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子合同”;对工会协商代表业务能力和协商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市总工会专门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指导和介入。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聂孟磊说:“让职工在工资决策中与企业经营者平等对话、民主协商,解决了全市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了他们投身企业生产经营的热情和干劲,有效防止企业劳动纠纷的激化,保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同时增强了工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达到职工、工会、企业、社会多方受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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