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制度成效明显
各类拖欠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5%
本报讯(记者高柱)记者近日从成都市建委获悉,2010年成都在全市建筑领域建立的农民工实名“双卡”管理制度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日前已正式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2011年在全国试点推行的制度。而此项制度的推行源于去年成都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2010年6月10日,经成都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市政府以“第168号令”的名义颁发了《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并决定此《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上述《办法》推行后,提升了全市建筑市场各方诚信意识,并规范了该市建筑市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统计,目前成都市级相关部门接到的各类拖欠投诉案件已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5%左右。截至去年年底,成都市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866户、办理实名“双卡”约10万张,通过个人银行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2亿多元。
《办法》硬性要求,凡成都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自《办法》试行之日起,即实行实名信用管理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则于10月31日前全部纳入实名信用管理范围,同时,该市建筑农民工将人手“双卡”——权益卡和工资卡,双卡关联对应,即:只要一有欠薪情况出现,银行就会向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业主、施工单位通报,相关负责人可以及时清查,遏制欠薪事件出现。
《办法》明确规定企业责任是,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并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确定专人负责农民工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实名刷卡、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监理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成都市建委负责人称,通过创新建立的实名管理制度、月公示管理制度、劳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等5项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发挥了工伤保险、技能培训、身份认证、门禁考勤、工资发放等一系列服务和管理功能,从根本上改善建筑行业的传统劳务用工管理模式,使企业欠薪有据可查。此外,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也成为单位工程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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