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与开展工资协商挂钩
罗江九成以上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14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请工会放心,我说到做到,兑现自己的承诺!”1月6日,四川德阳市罗江县党政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刚结束,当地一企业老板遇到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国燕时如此承诺。据介绍,罗江县政府把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各种政策支持和技改投入相挂钩,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该县已有九成以上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据悉,从2008年开始,罗江县党政工就形成“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县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在推进过程中,县政府决定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或开展不力的企业,取消一切优惠政策支持和技改资金投入。县总工会也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决定对未开展或开展不力的企业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此外,县劳动关系“三方”加强对所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要求只有符合规范要求才批准执行。
通过上述“合力”推进与强化监督,目前,罗江县已初步形成国有、集体、非公企业齐头并进,分配制度协商、计时协商、计件工资协商“三箭齐发”的良好局面。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县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110家,占全部企业的93.1%,其中国有企业签订率达100%,非公企业签订率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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