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受到专门保护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13日 004版)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于宛尼)“龙口粉丝”、“郫县豆瓣”、“茅台酒”……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获悉的。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范围涉及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肉制品等。对于国外产品,受保护的标志产品为法国干邑和苏格兰威士忌。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于宛尼)“龙口粉丝”、“郫县豆瓣”、“茅台酒”……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获悉的。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范围涉及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肉制品等。对于国外产品,受保护的标志产品为法国干邑和苏格兰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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