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红线” 当即摘牌
河北6条“硬杠杠”确保和谐企业有名有实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12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赵伟龙)河北日前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三年规划》,对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定下6条“硬杠杠”,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和谐企业有名有实。
河北规定,如果发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出现职工群体性事件、不能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污染环境、恶意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金、偷税漏税等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有关负责人称,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旦触及这6条“红线”,荣誉称号将被立即取消。
同时,对于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出现滑坡,职工工资不能随企业效益进行调整、工资增长幅度低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中线水平,存在欠缴社保费、工会经费、不能及时发放工资等情况,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不能按时达到工作标准的将取消称号,收回牌匾,并在新闻媒体公示。
按照规定,河北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申报。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3年,河北已建会各类企事业单位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的将达1.8万家以上;各类企业将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率达7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小型企业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职代会达到标准化水平的单位达2.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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