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半年清理欠薪8900多万元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04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蒙景辉)青海省各级政府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纳入“民心工程”,坚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撑起了“保护伞”。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全省后半年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8900多万元。
青海省各地通过工会、交通、城建、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加大了劳动监察和监督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除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其计入企业(或个人)不良信誉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自2008年以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行业每年“两节”前都要集中力量办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截至目前,已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30多起、清欠农民工工资4397.6万元。
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最集中的西宁市完善了用工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宏观动态监控,并定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2010年,仅城中区就对273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年检,对存在问题的2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先后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689起,已清欠农民工工资95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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