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时间表
用3年时间建设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04日 001版)
本报讯 (实习生余嘉熙)河南将用3年时间建设完善包括井下避险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在内的安全保障措施,推行到全省所有煤矿以保障职工安全,不能按期完成的企业,将被勒令关闭。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河南省已确定“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时间表: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省骨干煤炭企业中的高瓦斯、开采易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年底前,省骨干煤炭企业和地方煤矿中的生产矿井要建成并使用;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并使用。
会议明确提出,所有煤矿必须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当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按照部署,河南将定期对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凡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在全省通报批评。
据了解,去年1~11月份,河南省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30起,死亡236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