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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1月03日 星期一

新疆力促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力争在两年内使全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未来4年实现28万毕业生就业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03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要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在两年内使全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在未来4年实现28万毕业生就业。”这是记者在2010年12月30日召开的新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截至2010年11月底,新疆已有7.6万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但由于受各种因素、条件制约,新疆仍有近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为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内容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实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加大职业培训,增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等32条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规定了高校毕业生到南疆三地州等农村乡镇、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生活补贴标准可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对初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一年期创业备案、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和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分两批选派到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等10项突破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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