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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一

【社评】不可淡忘国企改制遗留的角落

解决国企改制中的遗留问题,需要我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客观公正地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用心、用情、用力,给职工一个满意的交待,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

□本报评论员 李 国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4日 003版)

本报12月21日有一则报道,《3000余万元罚款为何难挡企业排污》,报道的是重庆川庆化工厂近年来排污治理不力,连续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20多次,累计罚款高达3000多万元,环保部门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企业“经营非常困难”,环保罚款“大部分没有缴纳”。

作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其历史贡献不言而喻。但是,不管企业有多大,贡献有多大,守法经营是底线。对于违法排污者,环保部门的利器就是罚款、罚款、再罚款。从累计罚款超过3000万元的数额看,当地环保部门不可谓不重视,不可谓不尽职尽责,其重罚举措力图破解治污进程中长期存在的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难题。

但正如重庆川庆化工厂负责人所言,企业包袱沉重,几千号职工要吃饭,要养家糊口,资金本就捉襟见肘,哪有钱投入到增加环保设备中?这既是现实的困境,也多少有几分“我是国企,我怕谁”的逻辑。

多年经验告诉我们,类似这样的企业,只有两条路,要么想方设法投入巨资,改善环保设备,实现达标排放;要么引进资本,生产转向,否则就只能关门大吉。而重庆川庆化工厂的情况是,多年来,既无力达标排放,又无法生产转向,剩下来的路就没有多少选择了。

这似乎让我们倒回到多年前的时光——一度受体制僵化、机制不活和历史负担过重等诸多问题的影响,不少国有企业严重亏损,甚至濒于破产倒闭。各地以理顺产权关系为切入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国企改革攻坚战,取得了重大的成绩,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有进有退,一大批地方骨干企业得到发展壮大,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明显增强。

多年过去,国企改制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不少人以为,国企改制任务早已完成,公众关注的视线也已转移到其他领域的改革事项上。可川庆化工厂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在其他地方,类似重庆川庆化工厂这样举步维艰的国有企业也不是没有。由此可以说,在一些地方,国企改制尚有不彻底的角落,我们不能遗忘这些角落。

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在改革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类似这样的大型国企的改制,无论是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仅凭企业一己之力往往是无能为力,所以,还得由地方政府痛下决心,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如果无限期推延问题,很可能会增大改制成本,引发职工更多不满,使得政府部门失信于民。

国企改制、退出规划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又涉及相关政策性问题;既是企业行为,也是政府行为。为此,地方政府应将其纳入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同步考虑。解决国企改制中的遗留问题,需要我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客观公正地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用心、用情、用力,给职工一个满意的交待,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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