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
利用网络“晒”判决书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0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陆金宝 通讯员陈铁军 徐建宇)12月6日,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将82份裁判文书,在乌鲁木齐法院网上公布。这个拓宽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增强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的做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新市区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为落实司法的公正性、廉洁性,实现“阳光司法”。除了设立法院开放日、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外,还决定将裁判文书进行上网公布,并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范围、格式、要求、审批程序、流程、差错补正、报告等具体事项实施,作出了的明确的规定。新市区法院负责人表示,裁判文书上网能有效消除当事人和公众因不知情而可能产生的质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让公众充分理解,促进社会形成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这个网上“晒”判决书的做法,今后将成为一个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