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近10万条意见与公众的参与热情
□王石川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17日 003版)
12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
短短1个月间,征得近10万条意见,让我们看到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力量,同时看清了公众的清晰诉求。
过半意见建议降低车船税,这一结果并不令人讶异。自从车船税税额要提高的消息传出后,各界就反应强烈。
应该说,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及具体数据,是一种进步。以往一些草案或规划也征求意见,但往往并不公布详情,有多少人支持,有多少人反对,都语焉不详。如今,相关部门将征求意见公开得相对比较详细,比如,“在本次征求的意见中,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有35779条,占36.77%,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有8379条,占8.61%。”这对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大有裨益。
《立法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需开门,修法同样需要开门。而“开门”当然不是将征求意见的结果公布了之。换言之,既要征询民意,更要遵循民意。遵循民意,按照民意去做,才是对民意的真正尊重。
进而言之,透过公众对车船税的意见,有关部门还应正视当下我国车税较高的问题。统计显示,我国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包括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这些税还有没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是公众关心的,也是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
近10万条意见,体现了公众的参与热情,表达了公众的诉求,也考验着立法部门如何充分吸纳、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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