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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源头介入 把好关口

南京秦淮区非公企业建会形成“制度链”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1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王伟 通讯员朱亮)“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企业审批、注册年检、税务管理、执法检查和评先评优等过程中,同步告知、检查非公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情况。”——南京市秦淮区委和区政府办公室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按照源头介入的原则,有关各方共同把好“八关”,形成相应“制度链”,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较快,职工队伍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秦淮区采取空前力度,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秦淮区委、区政府领导认为,非公企业组建工会是一项牵涉面较广的社会工作,单靠工会力量还不够。为此,“秦淮区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意见”提出,“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源头介入的原则,人社、发改、工商、商务、地税、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企业审批、注册年检、税务管理、执法检查和评先评优等过程中,同步告知、检查非公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情况;区总工会要加强沟通、主动协调,合力推动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开展。”

按照该“意见”的要求,秦淮区有关各方从各自管理源头入手,形成了从企业创办到经营过程中涉及8个“关口”的工作“制度链”。如,“审批立项关”要求,“发改局在企业审批立项时,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区总工会”;“注册年检关”要求,“工商局在企业办理注册和年检时,及时向企业提供《工会法》和组建工会的宣传资料,对申请企业发放《关于企业建立工会的告知书》和《企业组建工会登记表》,并要求企业在申报年检时向工会提交《企业组建工会登记表》”;“经费代收关”要求,“地税局及时提供非公企业基数尤其是未建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单位底数,加大税务代征建会筹备金力度”……

秦淮区总工会副主席汪琼林说,有了区委、区政府的强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合作,“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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