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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一

促进外资企业实现“两个普遍”

海南工会推行“一线工作法”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17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12月10日召开的海南省党建带工建工作推进会议决定,把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重点难点放在非公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上。而此前的11月29日和20日,海南省工交医药工会和财贸工会,分别举行了以外资企业工会干部为主的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据悉,海南省总工会接二连三地采取促进外资企业实现“两个普遍”的措施,是源于海南省总工会近期推行“一线工作法”工作的结果。

11月18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来到海南省最大的外资企业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开展促进“两个普遍”工作的调研。随后,海南省总工会分别由省总工会8位领导带队,分成8个小组,深入到海南省规模以上的87家外资企业,调研与服务并重,实行“调查研究在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作风转变在一线、提高能力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指导外资企业开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两个普遍”工作。

据了解,调研组在调研中还重点了解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生活、生产问题,不断深化工会与企业、工会与职工的密切联系,在实现“共建共享”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工会的作用。

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不少外资企业工会干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业务不熟,缺乏劳动法和劳动工资等业务知识和协商技巧,“不会协商”;有的外资企业主没有把自己放在协商一方的位置,缺乏平等协商的意识,习惯于“老板说了算”;有的外资企业以种种借口不向职工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资料,使信息不对称,影响协商质量。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海南省总工会将对外资企业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尽快消除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误区,使这项工作形成积极共识;特别加强宣传《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关于协商双方有义务提供协商所需的资料,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以及可以外聘通晓协商内容方面知识的专家作为代表参与协商的有关规定;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推动、协助企业搞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提升职工素质;开展“双关爱双善待双依靠”活动,创建和谐企业。

符兴说,海南省总工会推行“一线工作法”促进外资企业实现“两个普遍”活动,既是各级工会响应全总的号召、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工会干部作风,推动工会自身发展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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