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终奖金及其他激励性工资的发放、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等列为重点
海门“二次协商”整改“五个不足”
“冬季要约协商行动”在该市将成常态
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君东 通讯员方振亚 陈永发)日前,江苏省海门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冬季要约协商行动”,除对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中存在的“五个不足”进行整改和督察外,还将2010年年终奖金及其他激励性工资的支付时间、发放标准及办法,2011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发放形式和标准等列入了要约协商的重点内容。
据介绍,海门市在4月份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通过对前期工作的调查和评估,发现其中存在“五个不足”:一是一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机制虽已建立,但在实际运转中存在诸多问题,职工普遍存有争议;二是部分企业薪酬结构不合理,存在法定工资项目构成缺失、法定项目和标准不落实等情况,损害或者变相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少数企业工资标准制定不科学,劳动定额超过法定指标,或者定额工价、岗位(工种)工资标准与同行业相关定额、岗位(工种)平均工价有相当落差甚至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四是仍有企业未依照当地政府发布的2010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调整职工工资;五是少数企业生产经营遭受宏观经济形势或者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原定合同(协议)内容履行困难,需要协商变更。对此,“冬季要约协商行动”除继续加强对尚未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合同(协议)到期尚未协商续签的企业进行关注和督促外,还突出了对上述五大问题的整改和督察。
为保证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海门市总按照宣传发动与摸底调研、集中要约与协商落实、总结收尾与完善机制3个阶段,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坚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和集体协商机制作为要约协商的核心内容,推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健全劳资合作、薪酬共决的分配机制。海门市总工会主席管云山表示,今后,“冬季要约协商行动”将成为该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常态,通过“二次协商”的办法,加快促进形成利益共享、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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