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扼制“过度医疗”的黑手?
专家建议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和监控网络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正式对存在虚假宣传和“过度医疗”的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开出罚单,责令其整顿。“过度医疗”的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据北京市卫生局给出的定义,“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有关人士称,由于医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界定“过度医疗”十分困难,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加大监管力度,但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医院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医疗”问题。
“过度医疗”令人惊心
在中日友好医院门口,记者遇到了到泌尿科就诊的患者张晓(化名)。“我恨死‘过度医疗’了。”张晓告诉记者,之前有段时间感觉自己排尿有些困难,由于症状有些难以启齿,一直没有就诊。一天,他在街头接到了一个北京市东四十条附近某医院男性专科门诊的免费体检宣传单,于是便去检查,不料却落入了陷阱。
张晓说,该专科门诊和东四十条这家医院分两个挂号系统,就诊地址也与一般门诊分开。科室医生问了他的症状,便让他去做了多项免费检查。半小时后,检查结果就出来了。而张晓后来才知道,正规的泌尿系统检查需要1天时间才能出结果。
医生看了检查结果,告诉张晓已患有比较严重的前列腺疾病,如果不采取措施,将导致失去生育能力。建议他使用一种仪器,一天费用800元。结果,一个疗程下来花了4000多元,张晓非但症状不见好转,反倒更严重了。
后来,他来中日友好医院看病,发现自己仅仅是轻度感染,只需要输液一个星期。几天下来,他感觉好多了,而费用不到600元。
卫生部医疗风险监测和预警专家组成员、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医疗事务部主任王和平表示,张晓的遭遇很典型。如今,一些大医院的专科门诊已经承包出去,承包人为了牟利,使用免费咨询体检等手段吸引患者就诊,采取“过度医疗”的手段牟取暴利。
实际上,在公立医院,同样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
“当时要不装那两个支架,我现在最多是心绞痛,也不会患上严重的心肌梗塞。”年近70岁的张加满告诉记者,两年前,他因劳力型心绞痛到北京朝阳某大型医院就诊。检查完,医生告诉他,病情非常危险,建议在冠状动脉内安装支架进行治疗。他和老伴没有犹豫,决定立刻手术。很快,他就被医生推进了导管室,一个多小时手术完毕,他的体内多了两个支架。
没有想到,仅仅一年零两个月后,他又因心脏问题急诊入院,而这次的心脏造影结果显示,两个支架堵塞导致急性心肌梗塞。
在国外从事医疗工作的女儿回国看了他的造影手术光盘发现,他的病是心绞痛中比较轻的一种,药物治疗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根本不用安装支架。而一些发达国家的医生在处理冠心病时的态度通常是,能够药物治疗的绝对不安装支架,应该安装一个绝对不会安装两个。
中国每年接受冠心病介入治疗的患者约18.8万人。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就曾对这个数字表示:“这的确说明冠心病介入技术得到普及推广,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病例中究竟有多少不合乎规范。”
王和平告诉记者,医疗器械进入医院,必须给医院还有实施手术的医生一定的回扣。回扣都是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厂家直接对某个医生,这是业内的潜规则。而且根据设备和供货商的不同,回扣的多少不一。
亟待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民营医院的“过度医疗”行为,卫生局一般采取彻底清查、停业整顿的办法。而大型公立医院则比较复杂。一些医生告诉记者,对“过度医疗”问题,公立医院和医生也很无奈。国家划拨的财政费用十分有限,医院想要购进新的设备、改善医疗条件,就只能想办法创收。
此外,《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证倒置制度。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一些医生为保护自己,对病人进行过度检查,就是避免以后“打官司”。
同时,许多病人也存在“复杂的技术和设备会带来更好的疗效”的错误观念,他们会直接要求医生开某种药物或者要求医生进行支架手术、剖腹产手术等。
“‘过度医疗’的定义虽然很明确,但在现实中却又非常难界定。”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介入治疗科主任马亦龙说,因为临床医学非常复杂,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病也有不同的表现,同一种病的不同时期治疗方法也不同。因此,想要解决“过度医疗”问题,首先要对“过度医疗”设定标准: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几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体现病人的权利。
他建议,应该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和监控网络。据介绍,欧洲一些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很完善,建立了药品控制的机制,就是要审核每一个医生所开的药品,如果医生药品开得不合理,保险公司不会把钱付给医院。瑞典还建立了抗生素使用网络,监管每一个处方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这个经验我们是可以借鉴的,不光抗生素,整个药品都可以建立起网络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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