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非公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上代下”模式
行业性协商重点谈行业劳动定额 区域性协商重点谈区域工资标准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职工是企业的第一财富,150%还是太少了!”近日,福建省德化县举行了陶瓷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当县陶瓷行业工会主席林晋地提出“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时,企业方代表、佳美集团公司董事长苏尧棠表示:“完全支持建立这个制度方案。”这意味着全县1100家陶瓷企业都将按这一协议给员工发工资,受益职工6万多名,覆盖全县职工70%以上。
“行业相对集中的中小企业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谈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谈区域工资标准。”福建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志伟告诉记者,通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有效突破了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难题。
据了解,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的福建,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由于其点多面广,成为普遍开展的难题。为此,福建省提出全省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企业应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针对工业园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工会组织建会率低且力量薄弱的实际,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为此,福建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将工业园区作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阵地,结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园区均应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园区内50%以上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创建活动中,许多工业园区将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内容。
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是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在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中,围绕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进行协商。福安电机行业通过签订行业集体合同,覆盖了80多家电机行业;尤溪经济开发区内31家纺织服装企业和28家木材企业共同商议,确定统一生产工序工种工资标准,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197家,职工17210人。
“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涉及职工较多,是整体提升职工工资的有效途径。通过‘上代下’的协商模式,提高工资协商质量和水平,解决了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经营者‘不愿谈’、工会干部‘不会谈’、企业职工‘谈不了’的难题。”福建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路平说。



×